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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款与条约
签购我们服务的条款和条件
1. 您从 Life Eternity Group Berhad
(1225813-K) (“我们公司”或“我们”) 签购
的服务/配套/计划 (“服务”) 将受到如下所
述条款和条件所约束。双方同意并承认, 本条
款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我们公司的判断不时进行
修改和/或调整。在接受和/或签购服务时, 您
被视为已接受并受此处所述的条款和条件以及
本公司和/或有关当局可以不时实施的其他相关
规则的约束。
成为我们的用户
2. 要获得服务的资格, 您必须是年龄介于18至
60岁之间的非穆斯林马来西亚公民, 并且在签
购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法律能力, 我们将验证
从您那里获得的信息以确定 , 由我们酌情决定
是否向您提供服务。此类验证将根据您提供的
信息和/或文件进行, 您必须对此类信息和/或
文件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。
3. 公司可基于以下原因拒绝向您提供服务, 包
括但不限于您获得服务的资格, 服务的可用性
以及您遵守我们的信用和注册要求和/或您是否
违反/违约任何条款和此处规定的条件。
您的责任和义务
4. 根据此处的条款和条件, 您必须:
i.
向我们提供准确和完整的信息, 并以书面
形式通知我们公司所提供的此类信息的任
何更改, 包括您的地址和/或联系方式的任
何更改
ii.
遵守本公司发出的所有通知或指示
iii.
采取一切必要和/或合理的措施来防止
垃圾邮件, 欺诈, 诽谤, 冒犯, 不当, 不
道德和不雅行为, 或非法使用服务
iv.
通知您的直系亲属/近亲/受托人/继承人/
个人代表的所有权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
您已签购此服务。
5. 本公司可在合理的酌情权下, 拒绝或删除对
您通过服务传输, 提供, 存取, 使用或获取的
任何内容, 产品或服务的访问权, 包括那些可
以或被指控违反马来西亚法律的内容, 产品或
服务, 不当, 诽谤, 冒犯, 不雅, 令人反感,
非法或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。
6. 我们公司将会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提供服务的
质量, 但不对通过服务获得的任何内容的准确
性, 可靠性或质量作出任何保证。
签购
7. 在完成注册并向本公司支付部分/全部款项
后, 该服务不可转让和/或更改其受益人姓名。
8. 除非您签购了白金计划下的服务, 该服务将
在您支付全部一次性付款后立即生效, 否则所
有其他服务/签购计划, 包括铜卡1, 铜卡2, 银
卡和金卡用户 (“非白金用户”) 仅在完成注
册并已向我们公司全额付款后至少三百六十五
(365) 天后生效。或者, 如果您不幸在注册非
白金计划后不到三百六十五 (365) 天内去世,
您/您的直系亲属/近亲/受托人/继承人/个人代
表继承人/允许的受让人必须支付白金计划的全
部费用 (减去您之前支付的任何款项) 以激活
该服务。
9. 对于非白金用户, 您必须承诺并有义务连续
支付30年的年费或直至您去世, 以较早者为准
(“合同期”) 。如果发生您在服务合同期内承
诺的的任何违约和/或未能履约和/或停止支付
服务 (“违约事件”) , 我们公司可自行决定
终止或停止向您提供服务, 恕不另行通知。在
违约事件发生后支付的任何款项必须被视为服
务的新注册, 其生效日期必须根据下述第19条
文开始。
10. 而对于在其中一名订购人去世的非白金用
户下的金卡用户 (双骨灰盒火葬) 的签购, 该
配套中的幸存签购人必须在合同期内继续每年
支付RM688.00, 否则, 我们公司必须自行决定
将双灵位转换为单灵位, 灵位的分配必须是由
本公司评估情况后决定。
11. 本服务只能在马来西亚境内进行和提供。
如果您在马来西亚管辖范围以外的外国, 陆地
或公海去世, 家庭成员/近亲/法定受托人/继承
人/个人代表/所有权继承人/允许的受让人必须
负责所有程序, 文件和将您的遗体运回马来西
亚, 这些费用必须由他们全数承担。
12. 将您的遗体从马来西亚境内的任何太平间
运送超过40公里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必须由已故
服务接受者的遗产和/或家人承担。
13. 如果您或您的家庭成员 / 近亲 / 法定受
托人 / 继承人 / 个人代表 / 所有权继承人 /
允许的受让人要求提供任何不属于服务范围的
额外服务, 他们必须全数承担此类额外服务的
所有费用, 而此类付款必须提前全额支付。
计费和付款
14. 您有责任按照我们为各个配套/计划确定的
时间表及时支付和结算服务的所有费用/年费/
分期付款, 包括但不限于应付给我们公司和/或
我们的代理, 分包商和/或供应商的任何其他相
关费用。
15. 您必须确保在我们的账单/发票上规定的付
款日期起的30天内支付所有费用, 否则, 将导
致您签购的服务立即取消/终止, 而且您之前支
付的所有费用, 付款和收费会完全被没收。
16. 如果您已过世, 您的直系亲属/近亲/受托
人/法定受托人/继承人/个人代表/所有权继承
人/允许的受让人必须支付并结算服务的所有剩
余付款和费用 (若有), 在服务购买的分期付款
和/或费用全额结清或有任何未付款项之前去
世。
17. 如果任何账单或其部分在付款日期后仍未
支付, 本公司有权暂停, 限制或终止服务, 但
不承担任何责任, 而您必须对我们因上述违约
而对您提出的索赔承担所有法律, 行政和其他
费用。
18. 如果您希望合理地提出收到的账单/发票的
任何差异, 您必须在您的账单/发票之日起的七
(7)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公司, 否则, 有
关账单/发票必须被认为是准确并且确凿。
19. 您必须妥善保管和处理本服务的订购卡。
更换新的服务订购卡将会被征收RM50.00 的罚
款。
20. 该服务再向公司注册后, 为服务支付的任
何款项均不可退还, 不可兑换为现金或任何其
他具有货币价值的服务或产品。
21. 我们公司将会不时推出其他计费方式, 并
会事先通知您。
公司的权益
22. 我们有权对该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
任何合理的变更或改变, 或撤回或暂停或终止
服务或其任何部分, 公司无须对您或任何第三
方服务损失或由此造成的不便的任何损失承担
责任 (包括收入损失) 。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,
我们将努力通过书面通知, 电子邮件, 公司账
单, 公司网站或公司认为适当的其他形式, 向
您发出合理的提前通知。
23. 我们有权不时自行决定合理地更改, 添加,
删除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的
条款和条件。任何的变更, 添加或修订将在变
更日期或我们公司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日期生
效。在对服务和/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此类
更改后, 您继续使用服务将构成您无条件接受
此类变更, 添加或修改, 并且您将受其约束。
如果您不接受此类更改, 您必须在更改/改变之
日起的七 (7)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公司,
而且您有权通过在上述通知中包含是不接受变
更/改变的原因终止服务的意图来终止服务, 否
则, 您将会被视为无条件接受变更。
去世
24. 您的家人/近亲/法定受托人/法定授权人/
继承人/个人代表/所有权继承人/允许的受让人
有权在您去世后决定服务中提供的葬礼的选项
和首选宗教仪式。如果他们选择了服务中提供
的替代方案以外的替代方案, 则他们必须全权
负责您遗体的所有此类程序, 费用, 文件和运
输。
25. 您在本服务下去世后的安息地点必须由我
们公司根据您去世时的情况, 考虑, 可用性和
条件确定。如有必要, 我们公司拥有在我们认
为适当的情况下更改, 修改或更改安息地点的
绝对权利。
26. 如果您在本服务下选择了火葬, 则管理,
维护, 服务和其他相关费用必须由您/您的遗产
承担。
27. 如果您选择了不在本服务范围内的墓地,
您必须按照本公司通知您的市场价格承担墓地
的价格, 以及本公司将向您收取的任何其他相
关费用。
28. 如果您选择了特定的骨灰盒/骨灰龛, 但由
于公司无法控制的任何原因而无法使用该骨灰
盒/骨灰龛, 本公司可自行决定使用哪个骨灰盒
/骨灰龛。
29. 纪念馆/殡仪馆的使用必须取决于公司在关
键时间的情况, 考虑和条件, 由我们公司全权
酌情决定。
30. 如果您/您的家庭成员/近亲/法定受托人/
继承人/个人代表/所有权继承人/允许的受让人
要求对本服务进行任何更改, 所有额外费用可
以由我们公司确定和收取。
31. 在您去世后, 您的家人/近亲/法定受托人/
法定授权人/继承人/个人代表/所有权继承人/
允许的受让人应该立即通过如下所示的我们客
户服务热线与我们联系, 并提供所有必要的详
细信息以启动本服务:
客户服务热线:+6019-633 3113 / +6013-754
3113 / +6013-716 3113
保障赔偿条款
32. 除了我们公司的任何违约外, 您承诺并同
意赔偿并使我们和我们各自的人员免受因以下
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于或与之相关的各种
性质的任何和所有索赔, 要求, 诉讼, 损害,
损失, 费用, 收费, 责任和费用 (包括律师费
和费用) 包括:
i.
您使用本服务而引起的或因您使用服务而引
起的任何诽谤, 侵犯隐私, 侵犯专利, 商标,
版权, 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, 违反保密
规定, 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的索赔;
ii.
您不遵守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;
iii.
您的任何疏忽或蓄意行为;
iv.
您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(包括死
亡) ;和/或
v.
您的任何作为或对服务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使
用或利用。
知识产权
33. 我们在本服务中提供的所有配套均受版权
保护, 并被视为我们公司的知识产权, 未经我
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,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,
分发, 再出版, 上传, 发布或传播。
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
34. 您同意我们公司或我们公司的人员未就以
下事项提供或作出任何条件, 保证, 担保或陈
述:
i.
本服务的状态, 质量, 描述或其他方面;
ii.
关于服务和/或我们公司的设备对任何目的
适合性, 适用性, 或者它们不会侵犯法律或
合同中的任何权利;和/或
iii.
因交易, 使用, 法律或贸易做法的过程
引起。
35. 尽管此处包含任何相反的内容, 我们公司
和我们公司各自的人员和/或供应商将不会对您
或任何其他方在合同或侵权 (包括疏忽行为)
或其他方面对于您或任何第三方因任何利润或
收入损失或业务损失或因中断或任何直接, 间
接, 特殊, 偶然, 后果性损害, 惩罚性损害或
造成的任何伤害或由于服务, 我们公司的设备
或协议引起或与服务相关的任何人遭受或财产
损失或任何损害承担责任, 无论我们公司, 我
们公司的人员或供应商是否知道或应该知道发
生此类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。此处提及的排除
条款适用于引起义务, 义务或责任的任何行为,
据此我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不承担
任何和所有责任。
超越控制范围事件
36. 对于因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 (“
不可抗力事件”) 导致的任何未能履行或延迟
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, 我们公司一
概不负责。
37.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包括超出公司合理控制
范围的任何行为, 事件, 未发生, 遗漏或事故,
尤其必须包括 (但不限于) 以下:
i.
罢工, 停工或其他工业行动。
ii.
内乱, 暴动, 入侵, 恐怖袭击或恐怖袭击威
胁, 战争 (无论是否宣战) 或战争威胁或准
备。
iii.
火灾, 爆炸, 风暴, 洪水, 地震, 地
陷, 流行病或其他自然灾害。
iv.
无法使用铁路, 航运, 飞机, 汽车运输或其
他公共或私人交通工具。
v.
无法使用公共或私人电信网络。
vi.
任何政府的行为, 喻令, 立法, 法规或限
制。
vii.
任何航运, 邮政或其他相关运输, 罢
工, 故障或事故。
viii.
生产或运营中断, 难以获得原材料, 劳
动力, 燃料, 零件或机械。
ix.
停电或机械故障。
x.
政府实施或执行的行动管制或政府根据 1988
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采取的任何措施。
xi.
在我们公司无法控制的特定时间内大量使用
服务。
38.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, 我们公司在本
协议项下的履行或义务被视为中止且不承担任
何责任。
协议转让
39. 未经我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, 您不得将您
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/或义务的任何或任何部
分转让或替代给任何一方。
40. 您同意并允许我们公司可以通过向您发出
书面通知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任何部分
或全部权利转让给我们公司相关公司或任何第
三方。在向您发出此类通知后, 您的继续使用
服务并继续付款将会被视为您已经同意在此类
更新后继续使用服务, 并且您同意按照此类或
任何进一步通知中的指示进行所有后续付款。
费用, 税款合收费
41. 您将承担法律规定的与我们公司提供服务
有关的所有政府税款, 征费和其他费用 (若有)
。
42. 如果根据本协议向您提供 registered for
any above mentioned subscription.
交货政策
1. 我们将在用户注册成功后90天内将产品交付
给用户。
2. 除非您订阅了白金计划下的服务,该服务将
在您支付全部一次性付款后立即生效,否则所
有其他服务/订阅计划,包括青铜 1、青铜 2、
白银和黄金套餐(“非白金计划”)将仅在完
成注册并已向本公司全额付款后至少三百六十
五 (365) 天后生效。或者,如果您在注册非白
金计划后不到三百六十五 (365) 天内不幸去
世,您/您的直系亲属/直系亲属/受托人/继承
人/个人代表继承人/允许的受让人应支付白金
计划的全部费用(减去您之前支付的任何款
项)以激活服务。
退款政策
1. 一旦在公司重新注册服务后,为服务支付的
任何款项均不可退还,不可兑换现金或任何其
他有货币价值的服务或产品。
2. 如果您希望合理地提出收到的账单/发票的
任何差异,您必须在收到账单/发票之日起七
(7)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公司,否则,相
关的账单/发票必须被认为是准确的,并且确
凿。
3. 如确定是本公司造成的错误或产品未在承诺
的时限内到货,可与客服人员商讨解决方案,
本公司将不提供直接退款方案。如果协商导致
退款,公司将在14天内处理退款。
4. 除非本公司派送出现错误或产品有瑕疵,否
则所有退货的额外邮费将由您承担。
隐私政策
1.您/您的家庭成员/近亲/法定受托人/继承人/
个人代表/所有权继承人/允许的受让人向我们
公司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应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
属于我们公司,并通过签署和订阅服务,您在
此同意并同意此处提供或公司不时修订的隐私
声明。您特此同意并授权我们公司根据个人数
据保护法将此类信息用于我们公司认为合适和
适当的任何法律目的,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调
查、计划、数据管理、营销、广告、统计和风
险评估。
2. 2010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用于规范我们公司
对个人数据的处理。您的个人资料是自愿提供
给我们公司的,我们可能会收集和处理您的个
人资料和任何其他信息,这些信息可能与终身
套餐的目的以及终身套餐的所有相关促销和广
告活动有关.如果您的个人数据未经您的同意被
用于其他目的,您有权要求本公司停止此类处
理。您有权决定您希望提供哪些信息。但是,
请注意,我们公司要求您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
公司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。您可以访
问和更正我们公司持有的您的个人数据。我们
将努力确保您的个人数据准确无误。通过签署
此表格,您在此确认在此申请表格中提供给我
们公司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和准确的。您在此
同意我们公司为上述目的处理、披露和传输您
的个人数据给任何人。